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24 天前 技术申报通知 254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各分支机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专家队伍,确保评审工作质量,我会拟开展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专家常态化增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基本条件

推荐的专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作风严谨, 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对中医药科技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四)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省 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正常履行评审职责。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优先推荐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医药文献学、方剂学、中医基础理论、民族医药、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科普、中医男科学领域专家。

(三)每个渠道推荐专家原则上不限人数。同一专家请勿多渠道推荐,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各推荐单位可登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系统自行查询)。

三、推荐工作流程

请拟推荐专家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系统填报。请各推荐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汇总表》《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jlb204@126.com。经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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