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现将本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和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实战导向、科技赋能,紧密围绕公安工作实际需求,聚焦“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入开展警察体质健康监测与职业疾病防控、警务技战术迭代创新、人工智能+及新型警用装备研发与测试等前沿领域攻坚。通过推动公安科技创新与实战应用的深度融合,全面强化警务人员的综合素能与作战本领,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与创新的解决方案。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重点项目拟立3-5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一般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重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
(一)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需具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三)申报人每个年度只能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且在申报过程中不得重复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
(一)凡申报重点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①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或更高层次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公开出版著作1部;③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字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需注明“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资助/立项课题(编号:XXXXXX-XX)”;④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凡申报一般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①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签字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需注明“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资助/立项课题(编号:XXXXXX-XX)”;③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三)凡申报自筹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①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②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经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所有结项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资助/立项课题(编号:XXXXXX-XX)”,否则不予结项。如未按规定申请结项,本实验室有权撤销该课题,并追溯处理;一旦撤销,课题负责人将在3年内不得申报本实验室的任何课题。
(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截止。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A4左侧装订,其中盖鲜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邮寄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邮编:646000),收件人:李瑞鹏,电话:17780301013。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姓名+题目+单位”命名的附件发送至实验室邮箱:zhjxsy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者应当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性、独立性、原创性。如在项目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报项目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出现意识形态偏差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对违反上述要求、存在学术不端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者报送相关机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各申报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联系人:李瑞鹏 电话:17780301013
邮箱:zhjxsys@163.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训泸州市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646000
2026年3月18日
来源: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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