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学会关于征集2026年医药创新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河北省有关部门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河北省药学会2026年工作部署,河北省药学会现开展2026年度医药创新研究课题征集工作,助力我省医药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1.河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

2.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科研条件、技术团队与管理能力,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能保障课题顺利实施。

(二)课题负责人条件

1.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每人限报1项,作为负责人申报者,不得重复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申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较高,能够牵头组织研究、撰写成果;团队成员专业匹配、研究基础扎实。

(三)课题内容要求

1.紧扣医药创新主题,聚焦药品研发、临床药学、药物警戒、中药传承创新、医药产业政策、智慧药学等领域关键问题;

2.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具备创新性、实用性与应用价值;

3.研究周期1-2年,需在立项周期内完成研究并提交成果。

二、征集时间

1.征集启动时间:2026年3月10日

2.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3.评审时间:根据课题申报情况而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药学会2026年医药创新研究专项课题征集表》(详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1.征集表电子版(Word+盖章扫描PDF)发送至学会指定邮箱:hbsyxh00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医药创新课题+单位+负责人”。

2.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9号河北省药学会秘书处,邮编050000。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内容严禁抄袭、造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2.获批课题需与学会签订研究协议,严格按计划执行,接受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3.课题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按协议执行,发表成果需注明“河北省药学会2026年度医药创新研究专项课题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萌:15032840621

樊玲:0311-69086380

附件:2026年医药创新研究征集表

河北省药学会
2026年3月10日

注:本文文字由OCR软件自动识别形成,或存在识别错误之处,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

来源:河北省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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