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安排,州科技局将启动2026年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全职在州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在黔南单位)从事科技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近3年须取得以下业绩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实施实际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并已经通过验收或结题的州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并被SCI中科院三区及以上分区收录的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不含扩展版或增刊)上发表科研论文至少2篇;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至少1项(不分类别不分排名);
4.主持培育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或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1个,或获得动物新品种(配套系)证书1个;作为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5.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第一)完成州级及以上地方标准制修订1项;
6.取得与上述业绩条件相当水平的其他科研成果。
申报人须依托企业申报。
(一)依托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黔南州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且近2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2.有稳定的科研投入(单个年度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和固定的研发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有能满足基本科研活动的设备、仪器等;
3.上一年度未发生偷税漏税、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
(二)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与依托企业存在聘用关系,聘用时间能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上一年度至项目申报时,作为主持人获得企业单个内部立项科研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到目前为止从事研发工作不少于2年。
同一家单位(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不同研究方向的科研人员可同时申报本项目,但团队成员、申报材料、考核指标等不得存在交叉重合、重复使用等情况。支持期结束,考核通过且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可再次申报本项目,但须有新的研究方向或创新领域。
原则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支持期一般为5年。
(一)经费支持。支持期内,州级财政为入选对象提供5万元支持经费,经费可用于选题研究、团队或平台建设、学术交流、聘请导师、研修访学、成果转化、成果推广等。
(二)项目支持。积极支持和推荐实施本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州级及以上其他类科研项目。入选对象在企业主持实施有科研项目的,且项目由企业内部自行立项、单个项目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的,经企业推荐,可选择其中1项纳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备案管理。
(三)资金匹配。获得本项目支持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所在单位一般应按照至少1:1的比例配套项目经费,属于企业的一般应按照至少1:3的比例配套项目经费。
(四)聘请导师。用人单位为入选对象及其团队成员聘请技术导师,指导开展技术攻关,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帮助协调。
(五)培训交流。企业可依托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等,组织入选对象参加国内外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的专题研修培训,优先推荐入选对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鼓励支持入选对象及其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活动。
(六)研修访学。支持入选对象申报“甲秀之光”访问学者,依托东西部协作等资源到省内外名所、名校、名院、名企研修访学。用人单位支持入选对象围绕本领域重点科研方向,到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研修访学。
(七)贡献奖励。鼓励入选对象开展科研成果转化,赋予科研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科研成果转化净收入的70%以上用于奖励个人和团队。入选对象取得重要业绩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积极推荐申报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和相应奖励、激励及其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登录黔南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qnkj.qiannan.gov.cn),在通知公告栏找到本项目的申报通知及其附件,下载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做好项目经费配套保障。经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推荐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推荐到州科技局。
(三)主管部门把关。县(市)单位(企业)申报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县(市)党委人才办同意后,报送到州科技局;中央、省驻黔南单位的申报,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送到州科技局;州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的申报,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送到州科技局;州直部门下级事业单位申报的,经州直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报送到州科技局。
(四)州科技局审核。州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邀请相关评估机构或同行专家对申报人能力水平、个人发展计划、业绩成果等进行评估和认定,提出推荐人选。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州重点产业发展、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重要技术攻关需求以及人才急需紧缺程度、行业人才分布等实际,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五)入选备案。州科技局将入选对象建议名单报州委人才办备案后,提出最终入选名单。
(一)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书;
(二)用人单位书面推荐函。推荐函需对单位审核过程、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说明,明确对拟推荐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人满足的业绩条件证明,企业人员申报的需提供企业条件证明,涉及研发投入、研发设施场所等情况的,须提供企业财务部门认可的证明资料;
(五)审核推荐相关材料,包括会议纪要、公示材料、其他支撑材料等。县(市)推荐申报的需提供县(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文件或党委(党组)会议纪要;
(六)个人和单位(企业)没有违纪违法的情况说明;
(七)2026年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一)形式审查。申报人将申报资料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按“项目申报单位简称—申报人名称”格式命名),发到州科技局指定邮箱进行形式审查,州科技局将形式审查意见原渠道反馈给申报人。形式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8:00。邮箱地址:qnzkxjsj@163.com。
(二)资料报送。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胶装),一式三份。纸质材料是参加本项目竞争评审的唯一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政务中心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 00-12: 00,13:00-17: 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址。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法人综合窗口1-6号任一窗口(市内可乘坐高铁1路、高铁2路、快1路、12路、21路、36路、40路、41路、56路等公交车经停,可在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匀东大厦公交车站点上/下车)。政务中心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854-8238952。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做好审核把关、推荐等工作。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二)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提交附件材料,要逐项检查项目类别、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涉密内容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公开。
(三)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拔尖及以上层次的、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四)州科技局规划与创新发展科联系人及电话。陈宾(18008540257),办公电话:0854-8227731。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2:2026年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项目申报把关推荐汇总表(模板).doc
来源: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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